財政部說明特銷稅成效,未來檢討方向無預設立場
財政部說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針對出售持有2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及可供建築之都市土地,按稅率10%或15%課徵特銷稅,並將合理、常態及非自願性移轉不動產之情形予以排除課稅,即在不影響正常交易之情形下,加重買賣非自住不動產稅負,係為抑制短期投機炒作,以健全房屋市場,維護居住正義,而非以增加稅收為目的。
根據相關統計資料研析,特銷稅確實已發揮其健全房屋市場之效果,在不影響正常交易情形下,初步達成遏止投機炒作及強化租稅公平之政策目標:
一、開徵後全國建物移轉棟數有明顯減少趨勢, 以101年度與99年度(開徵前)相較,全國建物買賣棟數減少18.92%,五大都會區中以臺北市及新北市減少幅度最大(減幅分別為39.11%及36.08%)。
二、交易價格已無異常飆漲情形,房價逐漸回穩,臺北市101年10月份每坪單價甚至較實施前100年1月份每坪單價下跌6.26%。
三、就購屋動機而言,以投資為目的購屋之比例逐漸減少,101年第3季投資目的之購屋僅占12.1%,自住目的之購屋(包括首購或換屋)所占比例為87.9%;99年第3季投資購屋者占18.5%,自住購屋者占81.5%,足見特銷稅並不影響自住購屋意願。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本條例自100年6月1日起施行,截至本(102)年1月31日止,徵起稅收新臺幣67億2,282萬餘元,全數用於社會福利支出,對於改善所得分配,亦有所助益。至於外界因稅收與開徵前預估數有所落差而對特銷稅成效屢有質疑部分,該部說明,稅收與預估數差異之原因,主要係因房地短期交易量較預估數減少所致,因此,稅收少正可佐證特銷稅已發揮其遏止短期投機炒作效果。
為了提供更為客觀公正之特銷稅成效報告,以消除部分民眾疑慮,該部已委託專家學者就本條例施行屆滿2年之成效進行研究並研提具體改進建議,以作為未來檢討參考。該部強調,對於研議修正方向並無預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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