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跳開發票之上、中、下游營業人均應補稅處罰
- 營利事業銷貨應依法覈實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營業收入
- 核釋營業人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符合一定條件得追溯適用放棄免稅之規定
- 核釋農民個人接受其他農民委託提供農業機械代耕服務,得免辦理營業登記並免徵營業稅
- 核釋國內營業人出售註冊登記於國外之專利權及商標權予國內另一營業人取得之收入應課徵營業稅
- 財產保險業申報自留賠款扣減計徵營業稅規定
- 「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業經行政院核定
- 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第36條」修正案
- 102年第4季及103年1月份之查定營業稅繳納期間改訂為103年2月17日至2月26日
- 立法院三讀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2條修正草案
- 幼兒園提供之教育勞務及托嬰中心提供之社會福利勞務可免徵營業稅
- 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明定得免辦營業登記之營業人未依規定繳納營業稅之裁罰基準
- 符合一定條件之營業人承包學校辦理學生餐點之供餐對象含教職員工者按銷售額1%課徵營業稅
- 財政部訂定各地區國稅局受理包作業營業人因買受人事由無法收回價款申請退還營業稅或留抵應納營業稅作業要點
- 財政部訂定各地區國稅局受理旅行業營業人取得購物佣金收入申請退還溢繳營業稅作業要點
- 營業人因申請註銷登記申報退還溢付營業稅額案件,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列為先退後審案件
- 營業人申請註銷登記申報退還溢付營業稅額案件,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得申請先退後審
- 近期將開放已領取現場小額退稅款之外籍旅客出境免查驗之新措施
- 船務代理業者因代外國國際運輸事業支付進口費用而產生之溢付稅額,可核實退還
- 核釋旅行業收取團費及購物佣金課徵營業稅之規定
- 特定營業人辦理外籍旅客現場小額退稅事務,因代墊退稅款而溢付營業稅額者,可核實退還
- 行政院院會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