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月有請事、病假,會不會影響到未休假工資的計算方式?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之1規定所指的「1日工資」,如果按月計酬者,應該要依照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最近1個月勞雇雙方原約定勞工於正常工作時間提供勞務,所獲得之工資數額除以30核計,意即不因勞工請事、病假等而影響其「1日工資」之計算。